浅谈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重要性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0-07-19 00:00:00浅谈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重要性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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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意见》首次提出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这不仅是党委开展政治协商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必须把握的工作规范。从宏观层面来讲,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
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充分运用政治协商这种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广泛发扬民主,可以使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可以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可以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具有代表性、广泛性、界别性、组织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发挥着其它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
二、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政治协商是实行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以及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使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体制内得到充分表达,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失误。错误的决策会丧失人心,使人民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好的政策会使人心所向,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建设,进而也会增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三、有利于人民政协着实履行好职能
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首先体现在它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相互关系上。后两者虽然具有独立的职能作用,但无论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其作用的最终生成,常常需要通过协商的渠道予以沟通,需要借助于协商的平台得以实现。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切实开展政治协商,才能真正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之所以把政治协商置于政协三项职能之首,是因为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存在的前提和依据,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所系,是人民政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和号角。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这种重要性和特殊性是无可替代的,它在新中国开国前夕的第一届新政治协商全体会议上体现得最充分,最具说服力。
从微观层面来说,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一、有利于地方政协组织政治协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过去,政治协商存在随意性,在协商内容上,哪些属于协商范围,哪些不属于协商范围,哪些应该协商,哪些必须协商,认识不尽一致,导致有时该协商的没有进行协商。在协商形式上,有时存在以通报代替协商、以邀请政协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代替协商的现象。政治协商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提前谋划,协商确定课题,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协商,逐步克服在政治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表面化现象。
二、有利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政治协商中发挥主导作用
实践表明,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涉及的领域大都与党委、政府紧密相关,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哪个地方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哪个地方的政治协商工作就有成效,反之则不然。在政治协商工作中,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部署和实施。这就解决了要我协商和我要协商的问题,把政治协商不仅当作政协的一项职能,也当作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无疑会推动政治协商更加全面和深入。
三、有利于协商各方明确职责,促进互动合作
长期以来,政治协商工作存在“一头热”的问题,即政协主动,而协商的对象不积极,近年来,这种现象虽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尽如人意。政治协商的过程是发扬民主的过程,需要协商双方互相配合和支持,做到“两头热”,才能取得成效。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后,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通过科学规范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明确规定每个程序中党委、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促进了协商双方互动合作,增强责任感,共同搞好政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