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应对机制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0-11-19 11:13:17建议政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应对机制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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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涌(九三学社社员、岳阳市政协委员、市一医院泌外科主任)说,是药三分毒,药品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的损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制药企业、医疗单位以及患者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药品毒副作用带来的人身损害。最近新闻报纸上频频出现因毒副作用致人身体损害而引发的官司,又一次将紧张的医患关系推向白热化。鉴于目前我国缺乏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相应法律法规,也没有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实际赔偿问题,对于患者是否因药品严重不良反应而导致身体遭受损害,亦往往难以认定。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国家应不断完善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起药品不良反应应对机制,从而明确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而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如何进行补偿和赔偿的主体责任人,避免医疗机构及其个人承担不应该承担的法律及赔偿责任,从而也明确国家、药厂、药品经营单位及其个人数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作为制药企业,首先要把好药品的质量关。并应当对蒸馏器的使用说明要尽可能做到规范、清楚、全面,尽可能列举出有可能的毒副作用的所有情形,从而对患者起到警醒、提示的作用。
三、医疗机构要正确宣传引导。药物不良反正是用药中的一种常见现象。许多药物即便在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仍会发生不良反应。因此医生应当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告知患者治疗风险并取得其同意。
四、作为患者,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用药,对于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向医生说明,尽早采取挽救措施。
五、对于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药品说明书中遗漏的,不管是患者,还是医疗单位,都应当及时向制药企业反映,建议制药企业修改。制药企业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应当认真研究,正确修正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