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芳提出:剖析民办教育发展瓶颈,助推民办教育发展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02-20 00:00:00 

费芳提出:剖析民办教育发展瓶颈,助推民办教育发展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2012-02-20

 

费芳(岳阳市政协委员、岳阳职业技术学院院报主编)说,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将于20111118日在长沙隆重召开,作为一名教育人,衷心期盼此次省党代会能在民办教育问题上有所涉及。湖南作为教育大省,民办教育在教育系统中一直处于比较重要的地位。尤其是近年来,民办教育逐渐成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艰苦创业,湖南省民办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另一方面,湖南省的民办教育也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缺乏发展良好气氛。虽然湖南省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不断加深,帮助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不断强化,但离全社会普遍关心、重视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还有一定距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阻碍了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对民办学校的界定不清。有些学校的产权管理混乱,运作形式不清晰,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民办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不清晰;在校务管理上,有的虽有办学章程,但实际上流于形式,存在着投资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三是办学质量、效益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有的民办学校不注重素质教育和人文关怀,将所有的精力忙于应试,致使一直为人所诟病的高分低能现象更为明显;有的教育教学的改革力度不大,特色不鲜明;还有一些办学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教育质量的提高考虑很少。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全社会对于民办教育的信任和依赖,对于民办教育自身的发展也是相当不利的。

四是鼓励扶持政策力度还不够。在某些教育教学活动上,民办学校还无法享受与公办学校一样的机会与权利。同时,民办学校教师工作压力大、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基本无法落实,导致民办学校教师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和教师新成代谢机制无法落实。

五是不公正竞争多。有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未经批办的非法民办学校的存在,干扰着民办教育发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同时严重侵犯合法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在合法办学机构中,也有很多办学投入不足,硬件条件不容乐观,规范管理还有提升空间,专用设备、图书缺乏,严重影响民办学校质量的提高和民办教育发展。
  
针对以上这样的一些问题,费芳提出以下建议:
   1.
进一步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当前,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战略重点之一,真正认识它在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潜力;推动教育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减轻政府财政教育经费压力等方面的贡献与作用,并大力扶植,真正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2.
要尽快出台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学校的产权管理、运作形式、管理机制和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尤其在教师待遇、教学活动、学校软硬件、校务管理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使民办教育真正作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民办学校应建立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在接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和领导的基础上,民办学校也必须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实行校务、财务公开,努力确保规范化经营、规范化教学、规范化竞争,使江苏省的民办教育按照规范合理的良性轨道运营,从而取得长远的发展。
    4.
继续强化政府责任,力求在政策支持上取得更大突破。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对平等法律地位要深入研究,有所明确。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规,保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工资级别、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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