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提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制度建设要“三有”
文章来源: 原创 作者:本站 时间: 2012-12-10 00:00:00李平提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制度建设要“三有”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杨善
发布时间:
李平(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主委)说,制度建设是民主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民主党派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因此,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也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做到以下“三有”。
一要有考核评价制度。在基层组织建设中,要重视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价制度,量化基层组织工作考核标准,使基层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从而不断提高战斗力。根据基层组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年终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评优奖励。在评比中,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公开考核,以体现公正性。
二要有培养激励制度。基层组织建设要重视“人”的因素,建立培养激励制度。要以人为本的要求,对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及时给予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党派成员除给予荣誉鼓励外,在确定为后备干部或向人大、政协推荐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以党派组织的名义,在个人提职、升级方面向中共党组织推荐,使那些积极干工作,努力干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派成员能够得到组织的认可和提拔,并注重以榜样的力量感染人,激励人,形成一种激励先进的正确导向机制。
三要有跟踪管理制度。要重视外部的影响,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在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各种思想、思潮纷繁复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成员无一例外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民主党派应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观察、研究基层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掌握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进行调整,推动基层组织协调一致地向前发展。